发布日期:2019-03-02 21:50:34 浏览量:
关于竞赛
一、宗旨:
24°56' 57.04" N 121°21' 07.00" E是我们的位置;这里有莺歌陶瓷博物馆、工作室、工厂,及艺廊,资源丰沛。
中国台湾,是我们的名字;这里四面环海、土壤肥沃、四季如春,累积两百年製陶史。
世界,是我们的朋友;透过姊妹馆、国际申请展、国际驻村,遍布全球。
陶艺,是我们的宝藏;古典的、当代的、前卫的,无与伦比。
2020台湾国际陶艺双年展:呼唤热爱陶瓷的你!
二、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新北市政府
承办单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立莺歌陶瓷博物馆
三、使用语言:
中文、英语。
四、征件内容:
以陶瓷媒材为主之艺术创作,每人至多2件(作品中陶瓷材料须占整件作品二分之一以上)。
作品单件尺寸以单边不超过150公分,组装起来高度不超过250公分。
限2017年(含)以后创作,且为未曾获得任何竞赛入选及得奖之作品。
主题不限。
五、参赛资格:
欢迎全球陶艺工作者报名参加。国籍、年龄、资格不限,集体创作者请以1人为代表报名(请另附创作团队名单)。
六、保险:
展品送退件运送期间保险费用由参赛者自行参酌投保。无论参赛者保险与否,运送期间之毁损或意外,本馆概不负责。作品自抵达本馆(或本馆指定地点)起,经开箱点交确认无破损后,于评审期间、准备期、展览、退件出馆前或退件截止期限前,保险由本馆办理,并负担每件作品不超过新台币30万元保险价值之保险费用。
七、参赛细则:
报名文件及送审影像资料做为本馆研究记录用,恕不退还。
评审及展示期间不得要求退还、移动或替换入选作品;参赛作品于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参与其他竞赛或展览。
参赛者需确保参赛作品为其原创、拥有所有权、未曾得奖并未违反着作权,若违反此条款,本馆保有取消得奖或入选资格、追回奖金、奖盃及证书等之权利。
作品之展出及出版等相关事务将由本馆全权负责。
参赛者之报名行为,视同赋予本馆限于展览及相关配合活动必要范围内之无偿使用许可,授权项目包括得对得奖及入选作品进行展示、摄影、複製、翻译、出版品、纪念品之製作及贩售、宣传等。
凡报名送件参赛者,视为同意遵循本简章各项规范。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由评审团或本馆审议后修正公布。
八、联络通讯:
地址:23942新北市莺歌区文化路200号
电话:886-2-8677-2727
传真:886-2-8677-4034
网站:http://public.ceramics.ntpc.gov.tw/2020/zh-tw
电子邮件信箱:tcb.ntpc@gmail.com
奖项内容与义务
一、奖项内容:
1、首奖1件:奖金新台币100万元(含收购费用),补助新台币50万元举办陶博馆个展,参与驻村计画,获颁得奖证书及奖盃乙座。
2、金奖1件:奖金新台币60万元(含收购费用),参与驻村暨联展计画,获颁得奖证书及奖盃乙座。
3、银奖1件:奖金新台币40万元(含收购费用),参与驻村暨联展计画,获颁得奖证书及奖盃乙座。
4、铜奖1件:奖金新台币25万元(含收购费用),获颁得奖证书及奖盃乙座。
5、优选9件:奖金新台币5万元(含收购费用),获颁得奖证书。
6、评审推荐奖:若干件,获颁得奖证书。
7、入选约80件:获颁入选证书。
所有得奖者及入选者致赠专刊1本。
各奖项名额得由评审团决议从缺。
二、旅费补助:
首奖、金奖、银奖、铜奖得奖者可获得交通费补助(中国台湾来回经济舱机票乙张或国内高铁来回交通)与3天住宿补助。
优选、评审推荐奖及入选者可获得本展开幕典礼及相关推广活动期间之接送机、中国台湾境内交通费用与3天住宿补助。
三、获奖者义务:
奖金另须依中国台湾税法规定扣除所得税。
首奖、金奖、银奖与铜奖作品,所有权归属于新北市立莺歌陶瓷博物馆。
以上得奖人须义务参与本展于开幕期间之推广活动(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