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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棚整改需要拆除细则,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

发布日期:2019-04-13 09:27:38   浏览量:

最近农村大棚整改引发热议,为保护耕地,农村大棚房拆除已成定局,很多人慌了,从《拆拆拆!发展休闲农业PK清理大棚房,注定有人要当农业的烈士?》文章来看,一时间被刷爆朋友圈,应者如云,来自全国各地的农场主似乎都有太多的苦水要倾诉,很多人一辈子的心血瞬间化为乌有,不少人在后台问源味君:我的园区已经被拆得无法正常营业,农业已经让我心灰意冷了!这样的一刀切到底合理吗?

央视:大棚整改需要拆除细则,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

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标准的农田建设和永久农田的划设已经一本成了定局。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之下,彻底地对农村违法“大棚房”进行整改,对于农村农田的建设工作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农田的使用率,以及农田的规范合理的利用,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力,建设生态农村。还可以推动农村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

针对大棚看护房面积超标的情况,国家主管部门采取了分类处置,对农用看护房进行规范,目的就是避免“一刀切”,在不改变耕地用途的情况下,保护农民的利益。

针对大棚看护房面积超标的情况,国家主管部门采取了分类处置,对农用看护房进行规范,目的就是避免“一刀切”,在不改变耕地用途的情况下,保护农民的利益。

在以前,很多打着农业大棚的名义进行着非法使用。大量的良田遭到了破坏和占用,原本应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田却建造起了各式各样的非农业“大棚房”。农村的正常发展遭到阻碍,农民的基本收入没有保证,经济水平停滞不前。非农用的“大棚房”已经严重占用了原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了耕田的严重浪费,已经触碰到了农村耕地红线。

在未来的整改工作中,工作的重点将主要对三类违法的“大棚房”进行整改和强制拆除。违法违建的“大棚房”;承包期到期后的闲置“大棚房”;非农业使用的“大棚房”。

截至3月17日,全国共发现有“大棚房”问题的约16.8万个,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目前80%已经整改到位。

在被拆除后的一片狼藉中,我们不禁要追问:

究竟有多少投资者的财富和心血被打了水漂,梦碎于隆隆轰鸣的机器拆除声中?

有多少投资巨大,生意火爆,已经成为热门打卡点的休闲旅游设施,原本是可以幸免于难的?

这些数量巨大,面积惊人的“大棚房”被拆除,究竟有多少社会资源和财富在拆声一片中灰飞烟灭?

在这巨大的拆除声中,休闲农业又该何去何从?

四川休闲农业协会副会长唐俊发长文,描述了四川休闲农业遇到的困境:在全国开始大棚房清理行动的背后,产值1600多亿涉及3万多业主的四川休闲农业或将遭遇灭顶之灾!

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

需要拆除的:①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②在农业园区内或者耕地上建造的私人住房;③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

不需要拆除的:农民自建自用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像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学校、水利设施等,农村的宗教用地,殡葬用地和其他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不在清理范畴之内。

属于违建该如何进行拆除?

尊重财产权原则:从大棚房的自然属性上来说,它仍然是人们投入人力、物力建造的农用场所,只有首先承认并正视违法建筑之上存在财产权这一前提,才能针对违法建筑提出妥当的解决方案。

遵守法治原则:在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时,遵守法治意味着要遵守以下两大法理原则:一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二是信赖保护原则。

区别对待原则:房屋征收中会遇到各种类型的违法建筑,这些违法建筑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如果对所有违法建筑都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方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只有针对不同建筑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措施,宽严相济之下,才能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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